新闻动态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动态 > 时事聚焦

教育部:**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、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

发布时间: 2022-04-01 作者:admin 分享到:
二维码分享

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 (记者李依环、孙竞)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确,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、计划生育证明、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。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,不得利用各类APP、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。

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科学合理划定片区,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,按照“学校划片招生、生源就近入学”的目标要求,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。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,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,合理稳定就学预期。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,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,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。

目前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,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,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、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,各地可在科学评估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,提前向社会公布,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
全面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 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

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,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、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,规范报名信息采集。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、计划生育证明、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;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,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。

此外,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、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、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,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。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,不得利用各类APP、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。

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民办中小学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

《通知》明确,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,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(区)学生入学需求,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。同时,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。

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,严禁提前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跨区域招生,严禁招收借读生、收取借读费。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,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。

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,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。深入推进“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”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,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,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。

同时,各地要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,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,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,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。

转自人民网